“魯迅文化基金會”(中國)是以魯迅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國家級文化基金會,由魯迅之子周海嬰生前建議,經全國政協賈慶林主席批示,由北京、上海、紹興市政府和魯迅家屬聯合發起,歷時三年籌建設立。
魯迅基金會的會徽,由國內著名的設計公司歷時八個月設計完成,會徽以魯迅側面頭像作為核心特征,魯迅手跡集字書寫的名稱,代表中國文化和魯迅個性,體現魯迅文化基金會唯一的專屬性。整體由橄欖葉、中英文、飄帶環繞形成。橄欖葉代表無限生命力,標志基金會和平、可持續的發展;飄帶象征基金會傳遞和弘揚魯迅思想文化。
魯迅文化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為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,登記管理單位是國家民政部。2012年6月6日經國務院辦公廳核準,8月8日國家民政部發給基金會登記證書。經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決議議定9月25日為基金會成立日。
魯迅文化基金會的宗旨為:弘揚魯迅精神,推動現代中國文化創新發展。
業務范圍主要包括:1.吸納社會公益資本;2.鼓勵創新性理論研究;3.開展宣傳推廣活動;4.進行國際文化交流;5.支持人才教育培養等。
魯迅文化基金會邀請國家領導、相關部委、省市領導、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,國內外知名機構負責人等擔任名譽主席、副主席、名譽理事或顧問。
魯迅文化基金會總會設址北京,在上海設秘書處。其管理機構為理事會,常設辦公廳、秘書處、聯絡部、學術部、事業部等。另籌設若干分會、分支機構及專項基金。